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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二十一卷(2)

是故众生悉应归依(至)等视众生无有差别 案。僧亮曰。依不坏之性。成不坏之果也。智秀曰。字有所表。故遂感菩萨等视也 是故半字于诸经书记论文章而

  是故众生悉应归依(至)等视众生无有差别
  案。僧亮曰。依不坏之性。成不坏之果也。智秀曰。字有所表。故遂感菩萨等视也
  是故半字于诸经书记论文章而为根本
  案。僧亮曰。说字说音。事已究竟。此结上也
  又半字义皆是烦恼(至)修善行者名为满人
  案。僧亮曰。上明未与音合之字为半。今明虽合。不得字旨。亦是半也。智秀曰。次下显半字之功。优劣也
  如是一切经书记论(至)无阂无著真得解脱
  案。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谓。亦与如来为本。佛无师悟。非字所摄。名离文字。但言半者是不善。满者皆善也
  何等名为解了字义(至)是人不知如来之性
  案。僧亮曰。已说字竟。次明解与不解。若得出之旨。为解字也。智秀曰。此下第六辩知不知相也
  何等名为无字义耶(至)应离半字善解满字
  案。僧亮曰。字义者。虽复读诵文字。而行违说旨者。字。则不为是人出也。名为无字。未知常住佛性故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乐正法者应如是学
  案。僧亮曰。第七段。迦叶领旨。佛述成也
  鸟喻品第十四
  案。僧亮曰。答问云何共圣行。至太白与彗星也。上说文字。此显文之所表六行。经体具足。法理不偏。六行常俱。以鸟为譬也。法瑶曰。满字者。即是常义。半字者。即无常义。常以无常虽殊。其理致是同。昔说无常。为令得常。得常由乎无常。岂得相离。是则共成一圣。名为共圣行也。僧宗曰。大分此品。为三段。第一则六行体。第二寄因以明六行也。第三就相行以明六也。宝亮曰。此下两品。同广文字下旨。谓常无常六行也。鸟喻品双明六行。月喻品偏明三行。然俱广明理故。共答一问也。此品总别有二门。第一从品初以下。总门也。第二从如来已离忧悲讫品。别门也。智秀曰。此品分为二段。第一从初讫复异豆粟甘蔗。略列六行也。第二从如是诸种讫品。广明六行也。广中别有章门。至彼更关
  佛复告迦叶善男子鸟有二种(至)何以故性真实故
  案。智秀曰。第一总别六行体也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是等物(至)乃至无我亦复如是
  案。僧宗曰。就明六行体中。有三章。此第一就偏教以明常无常也。宝亮曰。上来至此。总门明六行也。智秀曰。此广门中。第二先明常无常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鸳鸯迦邻提鸟
  案。僧宗曰。此第二阶。寄真应以明我无我也。至极法身。无有忧悲。即我义。见有忧悲。似如无我也。借无想天。以为况也。无想天报。唯有四阴。不域其方所。虽无住处。要不得无也。近事尚难可知。况法身妙极耶。树神依树。亦如是也。智秀曰。广门第二。明无我也
  复次善男子佛法犹如(至)第一微妙坏诸行故
  案。僧宗曰。第三阶。明苦乐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异法是我异法无我
  案。僧宗曰。寄因以辨六行也。明放逸则无常苦果。不放逸则常乐果也。长行释偈。小不次第也。先释放逸果。次释不放逸果。次释放逸因。次释不放逸因也。非圣凡夫者。前已释二家因果。今出其人也
  如人在地仰观虚空(至)如迦邻提鸳鸯等鸟
  案。僧宗曰。第三就相待明六行也。以生死为下。佛果为上。以上知下。所以而常。下不知上。故无常也。寄譬明如来。住智慧之上。见五道生死也。借譬以明见。而物情于譬生滞。故迦叶仰咨。以拂斯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