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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 第十八卷(7)

感劫生天等为一梵福量 论曰。先轨范师作如是说。随福能感一劫生天受诸快乐是一福量。由彼所感受快乐时同梵辅天一劫寿故。以于余部有伽他言 有信正

  感劫生天等为一梵福量
  论曰。先轨范师作如是说。随福能感一劫生天受诸快乐是一福量。由彼所感受快乐时同梵辅天一劫寿故。以于余部有伽他言
  有信正见人修十胜行者
  便为生梵福感劫天乐故
  毗婆沙师作如是说。即于分别妙相业中。所辩福量此即同彼。等言为显如是异说。财施已说。法施云何。颂曰
  法施谓如实无染辩经等
  论曰。若能如实为诸有情以无染心辩契经等令生正解名为法施。故有颠倒或染污心求利名誉恭敬辩者。是人便损自他大福。前已别释三福业事。今释经中顺三分善。颂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