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法苑珠林 第五十一卷(4)

犹如在于鱼铺下 以手执取一把茅 其人手即同鱼臭 亲近恶友亦如是 颂曰 峨峨王舍城 郁郁灵竹园 中有神化长 巧诱入幽昏 善人慕授福 恶友乐仇怨 善恶升沉

  犹如在于鱼铺下  以手执取一把茅
  其人手即同鱼臭  亲近恶友亦如是
  颂曰
  峨峨王舍城  郁郁灵竹园
  中有神化长  巧诱入幽昏
  善人慕授福  恶友乐仇怨
  善恶升沉异  薰莸别路门
  择交篇第五十五(此有二部)
  述意部第一
  盖闻。经说善知识者。不得暂离。恶知识者。不得暂近。但凡夫识心譬同素丝。随缘改转受色有殊。境来熏心。心应其境心境相乘善恶业现。故知三宝所资在物为贵。其德既弘其功亦大。愿捐弃恶友亲近善人。非直自行得成。亦使幽显归心也
  引证部第二
  如僧祇律云。佛告诸比丘。过去世时。云山根底曲山壅中有向阳处。众鸟云集便共议言。我等今日当推举一鸟为王令众畏难不作非法。众鸟议言。善谁应为王。有一鸟言。当推鸧鹄。有一鸟言。此事不可。何以故。高脚长颈众鸟脱犯啄我等脑。众咸言尔。复有一鸟言。当推鹅为王。其色绝白众鸟所敬。众鸟复言。此亦不可。颜貌虽白项长且曲。自项不直。安能正他。是故不可。又复众言。正有孔雀。衣毛彩饰观者悦目。可应为王。复言不可。所以者何。衣毛虽好而无惭愧。每至舞时丑形出现。是故不可。有一鸟言。土枭为王。所以者何。昼则安静夜则勤伺守护我等。堪为王者。众咸可尔。有一鹦鹉。在一处住。有多智慧。作是念言。众鸟之法夜应眠息。昼则求食。是土枭法。夜则不眠。昼则多睡。而诸众鸟围侍左右。昼夜警宿不复眠睡。甚为苦事。我今设语。彼当嗔恚拔我毛羽。正欲不言。众鸟之类长夜受困。宁受拔毛不越正理。便到众鸟前。举翅恭敬白众鸟言愿听。我说如前。意见尔时。众鸟即说。偈答
  黠慧广知义  不必以年耆
  汝年虽幼小  智者宜时说
  尔时鹦鹉闻众鸟说。即说偈言
  若从我意者  不用土枭王
  欢喜时睹面  常令众鸟怖
  况复嗔恚时  其面不可观
  时众鸟咸言。实如所说。即共集义。此鹦鹉鸟聪明黠慧堪应为王。便拜为王。佛告诸比丘。彼时土枭者。今阐陀比丘是。鹦鹉鸟者。今阿难是
  又僧祇律云。佛告诸比丘。如过去世时有群鸡。依棒林住。有狸侵食雄鸡。唯有雌在。后有乌来覆之。共生一子。子作声时翁说偈言
  此儿非我有  野父聚落母
  共合生一子  非乌复非鸡
  若欲学翁声  复是鸡母生
  若欲学母鸣  其父复是乌
  学乌似鸡鸣  学鸡作乌声
  乌鸡二兼学  是二俱不成
  又智度论云何布施生尸波罗蜜。菩萨思惟。众生不知布施后世贫穷。以贫穷故劫盗心生。以劫盗故而有杀害。以贫穷故不足于色。色不足故而行邪行。以贫穷故为人下贱。下贱畏他而生妄语。如是等贫行十不善道。若行布施。生有财物不为非法。何以故。五欲充足无所乏短故。如提婆达多。本生曾为一蛇。与一虾蟆一龟。在一池中。共结亲友。其后池水竭尽饥穷困乏。无所控告。时蛇遣龟以呼虾蟆。虾蟆说偈以遣龟言
  若遭贫穷失本心  不惟本义食为先
  汝持我声以语蛇  虾蟆终不到汝边
  若修布施后生有福无所短乏。则能持戒无此众恶。是为布施能生尸罗波罗蜜。若能布施以破悭心。然后持戒忍辱等易可得行。如文殊师利。在昔过去久远劫时。曾为比丘。入城乞食。得满钵。百味欢喜丸。城中有一小儿。追而从乞。不即与之。乃至佛图手捉二丸。而要之言。汝若能自食一丸。以一丸施僧者。当以施汝。即相然可。以一欢喜丸布施众僧。然后于文殊师利许受戒发心作佛。如是布施能令受戒发心作佛。颂曰
  善恶自相违  明闇不同止
  圣人愍迷徒  乘机入生死
  慕德祛嚣烦  惩心见真理
  择交恶自终  出苦方有始
  感应缘(略引三验) 魏沙门释超达 魏沙门释僧朗 齐沙门释道丰
  魏荥阳释超达。未详氏族。元魏中行业僧也。多知解善咒术。帝禁图谶尤急。所在搜访。有人诬达。乃收付荥阳狱。时魏博陵公检勘穷劾。达以实告。公遂大怒。以车轮系颈严防卫之。自知无活专念观音。至夜四更忽不见轮。唯见守者皆大昏睡。因走出外将欲远避。以系狱囚久。脚遂[戀-心+足]急不能远行。至晓虏骑四出追之。达急伏卧草中。兵骑蹋草悉皆靡遍。对逼不见仰看虏面。悉以皮障目。达一心服死唯专诚称念。夜中虏去寻即得脱。又有僧明道人。为北台石窟寺主。魏氏之王天下。每疑沙门为贼。官收数百僧。并五系缚之。僧明为魁首以绳急系。从头至足。克明斩决。僧明大怖。一心念观世音。至于半夜觉绳小宽。私心欣幸精诚弥切。及晓索绳都断。既因得脱。逃逸奔山。明旦狱监来觅不见唯有断绳在地。知为神力所加。非关人事。即以奏闻。帝信道人不反遂总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