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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处经 第五十五卷(4)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五。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五者。所谓不乐一切境界。若刹利王。乐于境界。如是王者。不得安隐。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五。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五者。所谓不乐一切境界。若刹利王。乐于境界。如是王者。不得安隐。若王乐声触味香色。一切方便。不得安隐。亦复不能正护国土。亦复不能正护自身。常乐境界。常着心故。失法物名。三皆退坏。乐境界王。余王能破。他破坏故。自军众等。皆生厌恶。不复爱乐。以厌离故。则失王位。而得衰恼。得衰恼故。或失寿命。是故王者。不用纵心乐着境界。若不纵心大乐境界。彼王则能正护自法。或时心净。正摄色声香味触等。不能动心。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一切军众。不厌不舍。是故他王。不能破坏。命住久时。不得热恼。久时受乐。今既受乐。后生乐处。王若如是。不乐境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不乐境界。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六。王不应作。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六者。所谓不令恶人住国。不调伏者。不令住国。若诸恶人恶业破戒。令住国者彼王则不久时为王。则于彼人。必得殃祸。彼大过故。国人破坏。自在劣减。五谷不登。人不作业。王则不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于王不乐住国土天。不生怜愍。以其国内恶人住故。以其国有不调人故。彼调伏人。亦不调伏。第一修业福德之人。近恶人故。彼则有失。是故王者。不调伏人。不令住国。若王不令不调伏人住其国者。恶法行人。则不住国。以不住国。则无上过。又复常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皆悉知王。不令恶人住在国内。则不作恶。一切国人皆修行法。不作非法。彼能如是随法行王。一切意念皆悉成就。一切国人皆知法律。依法律行。余不饶益。不生不起。彼王如是。以法为救。以法为伴。王若如是以法为本。不令恶人住其国内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离恶人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七。王应勤修。多获福德。一切国人皆不厌恶。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七者。所谓依前过去旧法不断先得。依法而与。使人军众一切人民先来得者。不断不夺。若地若物。依本常与。若有何人种姓次第先来得者。随相应与。一切人民。则于其王不生厌恶。左右军众。一切不能迭相妨碍。王不忧悔。不生热恼。王位不动。国土不乱。恒常正住。一切职人。不偏断事。强不陵弱。不违法律。一切国人。如自业作。心生欢喜。天心喜故。以时降雨。寒暑随时。常丰不俭。无刀兵劫。龙心不嗔。一切善天。不舍其国行于余国。彼王国土。以行法故。余天不坏。以人因缘。是故有天。以人力故。天则有力。彼王既知如是过已。依先旧与。不断不夺。若王善行第一法行。于国内人。依次第来。随相应与。依祖父来。随所应与。若王国土令法久住。依法正护。如彼次第依分而与。如是次第依法王者。一切天众。不求其便护其国土。彼王大富国土具足。以大富故。布施作福。持戒修智。王若如是依随法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不违法善业因故
  若王成就此如是等三十七法摄取彼法。安住彼法。一切功德。皆悉具足。彼从乐处。复得乐处。尔时彼名善时鹅王。为说过去尸弃如来所说偈言
  若王军众净  法行制诸根
  彼则有法慧  生天世界中
  若王时赋税  依法而受取
  彼则舍离贪  为夜摩天王
  若王忍爱语  嗔喜不能动
  彼护国土故  生天中最胜
  若王不朋诤  不看友非友
  彼则心平等  得天众中胜
  若王勤敬宿  供养诸尊长
  彼意坚不贪  得为天中王
  若王依先世  随祖父法与
  彼不夺众生  得为天中王
  若王修施戒  说法制诸根
  彼护国土人  天世界中贵
  若王舍非法  摄取行法者
  彼正法持戒  生天中最胜
  若王离妇女  唯亲近善人
  彼则无垢意  生天中为王
  若王不普信  唯摄取善人
  彼命终真见  夜摩天中胜
  若王爱善名  不贪着财物
  彼离贪垢故  为夜摩天王
  若王不邪见  心爱乐正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