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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缘生论 一卷(2)

无知与业识 名色根三和 领渴及以取 集出熟后边 于中无知者是无明。业者行。识者是了别。名色五蕴聚。根者是处。三和者是触。领纳者是受。渴者是爱

  无知与业识  名色根三和
  领渴及以取  集出熟后边
  于中无知者是无明。业者行。识者是了别。名色五蕴聚。根者是处。三和者是触。领纳者是受。渴者是爱。取者是执持。受用者是有。起者是生。熟者是老。后边者是死
  又此等差别相摄。我当次第说之。于中烦恼业差别
  初八九烦恼  第二第十业
  余七皆是苦  三摄十二法
  三烦恼者无明爱取。二业者行有。七报者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等。此十二法三种所摄。又时差别
  初二是过去  后二未来时
  余八是现在  此谓三时法
  无明行初二种过去时。生老死后二种未来。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八种现在时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烦恼业感报  报还生烦恼
  烦恼复生业  亦由业有报
  烦恼业报三种如前所说。由彼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还由报故有烦恼。由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
  问曰由烦恼尽各各寂灭。其义云何答言
  离恼何有业  离业何有报
  无报则离恼  此三各寂灭
  若其此心无烦恼染。则不集业。若不作业。则不受报。若灭报者亦不生烦恼。如是此三各各寂灭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支因生果  名为烦恼业
  七分以为果  七种苦应知
  五种因名为烦恼业者。如前所说。无明行爱取有是也。七种果转生者。亦如前所说。七种苦所谓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是也
  又此因果二种空
  因中空无果  果中亦无因
  因中亦无因  果中亦无果
  智者空相应(梵本一偈今为一句矣)
  若此所说因果二种。于中若因空果亦空。果空因亦空。因空因亦空。果空果亦空。于此四句际当与相应
  又此更有分别
  世中四种支  因果合故有
  烦恼业果合  应许为六支
  世中四种支因果合故有者。所说三世五种因。共七种果。总略为四种。次第有四种分。于中无明行过去时二法为初分。识名色六处触受现在时为第二分。爱取有亦是现在时为第三分。生老死未来时二法为第四分。此谓四种分也。烦恼业果结许为六分者。烦恼业报三种结为二根。则为六分。于中无明乃至受以无明为根。爱乃至老死为爱根。无明根中无明是烦恼分。行是业分。识名色六处触受是报分。爱根中爱取是烦恼分。有是业分。生老死是报分
  又节分总略
  有节所摄故  二节及三略
  因果杂为节  三四节总略
  有节为本。发起二节。所谓有生两间是第一节。行识两间是第二节。此二节并为业果节。受爱中因果共杂是第三节。此之三节复为四种总略。无明行二种是第一总略。识名色六处触受五种是第二总略。爱取有三种是第三总略。生老死二种是第四总略。此谓三节及四总略
  又此等法中位时差别
  二三二三二  苦位有五法
  作者及藏界  境转生流行
  法者无明。行说为二种。识名色六处说为三种。触受说为二种。爱取有说为三种。又二者生老死说为二种。此等五法是苦位中作者。胎藏境界发转出生。于中流行如数当知。于中无明行二种说为苦位中作者。识名色六处三种说为苦位中胎藏。触受二种说为苦位中境界。爱取有三种说为苦位中发转。生老死二种说为苦位中流行
  又果差别
  迷惑发起果  报流果为二
  相应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说。此无明根及爱根。于无明根初分中。迷惑发起报等流名四种果。一一三二数分之道。随其次第当与相应。于中无明是迷惑果。行是发起果。识名色六处是报果。触受是等流果
  复有余残果
  热恼缺短果  转出等流果
  相应余分中  二一一一法
  如前所说。第二爱根分中。热恼缺短转生等流果等。随其数分二一一一。于此法中当与相应。于中爱取是热恼果。有是缺短果。生是转出果。老死是等流果。如是此等则有八果
  此有十二种  和合故缘生
  无众生无命  空无以慧知
  如是无明(古译无明今无知乃正也)为初。老死为后。有十二支和合胜故各各缘生。而无众生无寿命空无以慧应知。于中无众生者。以不牢固故。无寿命者以无我故。空者无作者。以无作者故
  无我无我所  无我无我中
  四种无知空  余支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