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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等大集经 第四十四卷(4)

宁以利刀自割身支节身分肌肤肉 所有信心舍施物俗人食者实为难 宁吞大赤热铁丸而使口中光焰出 所有众僧饮食具不应于外私自用 宁以大火若须弥以手捉

  宁以利刀自割身支节身分肌肤肉
  所有信心舍施物俗人食者实为难
  宁吞大赤热铁丸而使口中光焰出
  所有众僧饮食具不应于外私自用
  宁以大火若须弥以手捉持而自食
  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辄食施僧食
  宁以利刀自屠脍身体皮膜而自啖
  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受取僧杂食
  宁以自身投于彼满室大火猛焰中
  其有在家俗人辈不应坐卧僧床席
  宁以火热炎铁锥拳手握持便焦烂
  其有在家俗人等不应私用于僧物
  宁以胜利好刀枯而自脔切其身肉
  勿于出家清净人发起一念嗔恚心
  宁以自手挑两眼捐弃投之掷于地
  其有习行善法者不应怀忿嗔心视
  宁以热铁鍱其身东西起动行坐卧
  不应嗔忿心妒嫉而着众僧净施衣
  宁饮灰汁碱卤水热沸烁口犹如火
  不应怀贪毒恶心服食众僧净施药
  尔时世尊说此偈已。一万四千诸龙众等悉受三归。所有过去现在业报。诸苦恼中而得解脱。深信三宝其心不退。复有八十亿诸龙众等。亦于三宝起归敬心。尔时世尊告憍陈如。汝观此等诸恶众生自诳其心。或以怖畏贫穷因缘。或于恶道生于恐畏修行善法。或作比丘所得种种资生之具。皆是信心檀越所施。而是众生或自食啖。或与他人或共众人。盗窃隐藏私处自用。如是业故堕三恶道久受勤苦。复有众生。贫穷下贱不得自在。是故出家望得富饶解脱安乐。既出家已。懈怠懒堕不读诵经。禅慧精勤舍而不习。乐知僧事。复有比丘昼夜精勤乐修善法。读诵经典坐禅习慧不舍须臾。以是因缘感诸四辈种种供养。时知事人得利养已。或自私食或复盗与亲旧俗人。以是等缘久处恶道出已还入。如是愚瞑不见当来果报轻重。我今戒敕沙门弟子。念法住持不得自称。我是沙门真法行人。猗众僧故。他信施物。或饼或果或菜或华。但是众僧所食之物。不得辄与一切俗人。亦不得云此是我物别众而食。又亦不得以众僧物贮积兴生种种贩卖云有利益招世讥嫌。又亦不得出贵收贱与世争利。又亦不得为于饮食及僧因缘。使诸众生堕三恶道。应须劝引安善法中。令比丘众真信三宝。摄诸众生乃至父母。令得安隐置三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