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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处经 第三十五卷(5)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三十三天所住之地。彼以闻慧。见三十三天第三十三地。名曰清净。众生何业。生于彼天。彼以闻慧。见此众生。以善心故。信于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三十三天所住之地。彼以闻慧。见三十三天第三十三地。名曰清净。众生何业。生于彼天。彼以闻慧。见此众生。以善心故。信于因果。持七种戒。于一切众生。起慈悲心。不近恶友。不与恶人言语谈论。常信三宝。其心寂静。心无障碍。意无散乱。不行恶法。不与下贱恶人交友。于一切众生。常说爱语。利益时语。供养法师。常听正法。随力布施。若于行路。乃至不以盗心取他草叶。是名不盗。云何不杀生。若虾蟆。若屯头迦(两头蛇也)。乃至目见不起杀心。何以故。一切众生皆自爱命。以此因缘。一心系念。谛视而行。不伤众生。云何不杀生。若有疾病。恐丧其命。买肉疗病。若于热时。或经多时。肉中生虫。若去此虫。则断虫命。宁自丧命。不去此虫。护虫命故。如是善人。乃至微细小罪。见之生怖。云何不盗。如是善人。安乐利益。一切众生。若田泽园林。有干牛粪。知他所摄。终不故取。恐犯偷盗。如是之人。舍于盗心。持戒离垢。不杂不浊。离于糠秸。是持戒人。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名清净地。如是天子。生此天已。受第一乐。其身光明。胜于日光。威德炽盛。受于无量天之快乐。以善业故。受如是乐。诸天女众。百千围绕。天鬘天衣。庄严其身。七宝林中。与诸天女游戏。受于第一之乐。复往诣于乐鹿顶林。见此园林。可爱奇特。生大欢喜。问诸天曰。以何因故。如此园林。胜诸园林。花果庄严。山窟嵠谷。崖岸河泉。花池流水。无量众鸟。出妙音声。于其山中。处处多有。众宝之鹿种种庄严。第一殊胜。尔时先生诸旧天等。告初生天子曰。天子当知。如我往昔。次第曾闻先世天子作如是说。有转轮圣王。名曰顶生。主四天下。受于无量百千之乐。欲无厌足。以自在力。来至此天。从四天王天。次至此天。于人中数无量百千岁。在此天中。受于欲乐。而无厌足。既至此天。与天帝释。分座而坐。与帝释天。共出游戏。知此林中。无量功德。至此林中。游戏受乐。以此因缘。此林殊胜。乃至于今。胜于余林。时顶生王。于此天中。与天帝释。同处而坐。自业尽故。从天还退。我昔曾从先旧诸天。传闻斯事。非我自见。此林具足。乃至于今时。新生天子。闻已欢喜。远离疑惑。以五乐音声。受于无量五欲之乐。林中有鸟。名曰悕乐。以善业故。为诸天子。而说颂曰
  以爱因缘故  欲心无厌足
  多欲从爱生  心意不可满
  一切众生类  死法常现前
  设以诸方便  不能遮此法
  久受无量乐  必定当退没
  是故诸天子  应随顺法行
  唯有法能救  能令得善道
  以法得寿命  无法则无寿
  若能爱乐法  随顺于法行
  从乐得乐处  则不见众苦
  若不爱乐法  乐行于非法
  则堕于地狱  常受诸苦恼
  如是天王界  所说诸地处
  除斯更无有  其余诸地住
  此三十三天  更无微少处
  而能脱死地  以无常业故
  应知此因缘  种种无常法
  帝释所说法  而天不能受
  善智憍尸迦  其身如妙藏
  爱于俱赊花  舍离于恶众
  为诸天父母  善说于正法
  愚天不受教  放逸乱心故
  如是天鸟。为诸天子。说是偈已。时诸天子。性放逸故。不生厌心。放逸覆心。不受其教。还着欲乐。但观现在。不观未来。于此天中。受五欲乐。乃至爱善业尽。命终还退。随业流转。堕于地狱饿鬼畜生。若有余业。生于人中。常受快乐。好行善法。端正第一。为一切人之所爱乐。以余业故
  复次彼比丘。知业果报。观三十三天所住地处。除此三十三地。更无余地。彼作是念。但有如是三十三天。更无余地。此是释迦天王之地。天王福力。天王自在。更无有余。如是观于第二天众。因果相似。相续而生。业果之镜。皆悉相应。一一诸地。各各差别。具观察已。于无量生死怖畏。生厌离心。生死险处。爱别离苦。怨憎会苦。老病死苦。逼迫之处。见无量苦。暴河所漂。心生厌离。呜呼世间。甚为大苦。于生老病死大险难处。没在其中。而不觉知。不知求出。如是生死。无有少乐。无常败坏。变易之法。众生愚痴。不知不觉。以身因缘。多作众恶。身虽破坏。业缚不亡。尔时比丘。观是事已。而说颂曰
  种种内供养  床褥及卧具
  此身要当坏  无人能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