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耳及受等 所从生诸大 于彼诸大中 取者不可得 释曰。由彼取者。无实体故。依第一义名色位中取者无体。然世谛中名色为因施设取者。是故不违阿含所说。以彼眼等及大唯是聚故。汝立取者。为因此义。不成有过失故。如理谛观。彼无实体。如偈曰 眼先无取者 今后亦复无 以无取者故 无有彼分别 释曰。眼等诸取取者不然。彼异取故。如别相续四大取者。如是验知前不可得。以实体不成故。譬如四大实体。由第一义无故。取及取者一异俱坏。一异不成故。彼分别灭。云何灭耶。以无实有故。有分别灭。因施设故。无分别灭。复次汝立有故。欲令我解。我于第一义中验无体故。有分别灭。有既灭故。无亦随灭。如婆伽婆楞伽经中偈曰 以觉观察时 物体不可得 以无自体故 彼法不可说 如前人言。有取取者。彼皆不成。取为因过。已如上说。取及取者皆无自性。故有此品。以是义故。此证得成。如般若波罗蜜经中说。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无见者使见者。受想行识无见者使见者。若色至识无见者使见者。此是般若波罗蜜。复次色无知者见者。受想行识无知者见者。若色至识无知者见者。此是般若波罗蜜。如是等诸修多罗。此中应广说 释观取者品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