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书 > 中观部·瑜伽部 >

般若灯论释 第十五卷(6)

还是昔我者 但是取自体 若离彼诸取 复有何我耶 释曰。此谓如提婆达多过去世我还是今日我者不然。取别故。譬如耶若达多。我以是故。前世生还是今日

  还是昔我者  但是取自体
  若离彼诸取  复有何我耶
  释曰。此谓如提婆达多过去世我还是今日我者不然。取别故。譬如耶若达多。我以是故。前世生还是今日生者不然。复次若欲得我相异取相者。如上偈说。若离于诸取。复有何我耶。无如是我故。离阴有我先已广遮。计有我者。若作是意。不欲令我无体。即以取为我体者。作是分别。如似说无我者。亦以取体为我。如论偈说
  若取是我者  何处更有我
  由取起灭故  云何是取者
  释曰。第一义中。取不是我。取有起灭法二体先已说无我。令信解故。云何为取。谓取及取者。取是业。取者是作业人。譬如薪火二种。复次如先已遮我故我义不成。云何不成。如先偈说。取非即是我。以有起灭故。我者亦非是有亦非是无。如是我者。世谛中亦不能令物解。今当更答计离阴有我者。如论偈说
  若异于彼取  有我者不然
  离阴应可取  而不可取故
  释曰。此谓我若异取者不然。何以故。若离取有我者。云何可说取是我相。若无相可说则离取无我。若谓离取无我。但取是我者。是亦不然。离取无有我异故。譬如余物。此中立验。不异取有我。取是可取法我不可取故。譬如取自体。何以故。取有起灭。我则不尔。复次云何以取即为取者。若谓离取而有取者。是亦不然。若不取五阴而有取者。应离五阴别有取者。彼义如是。我今说道理者。如论偈说
  我不异于取  亦不即是取
  而复非无取  亦不定是无
  释曰。此谓我不离取。亦不即取。而非无取。亦不是无。已令物解。若言过去世有我者不然。如论偈说
  今世无过去  是事亦不然
  过去前生者  与今世不异
  若今与前异  离前应独立
  如是应常住  不为现阴缘
  释曰。此谓问者。不欲得如此。云何欲得。谓欲得前世五阴与今世五阴为缘。我今立验。如提婆达多。今世五阴与过去五阴。不得有异。相续不异故。过去阴为因故。譬如提婆达多。过去五阴。非但有此离前应独立过。亦更有余咎如上偈说。如是应常住。不为现阴缘。云何为缘耶。谓后阴不起故。若尔者则不从死有生。而彼前世所受生阴。仍在过去。今别更有异阴于现在生以是故。则有大过。云何为过。如论偈说
  诸业皆断坏  此人所造业
  彼人当受报  得如是过咎
  释曰。若尔者即有断过。失于诸业果报故。又彼人作罪。此人受果。复次若言业之与生一时起者不然。如论偈说
  非生共业起  此中有过故
  我是作如瓶  先无而后起
  释曰。我者云何是造作耶。谓先无后有。我者先不起烦恼业。应如瓶以外法为生因。不以先世所集业为生因。如是能生后阴因者。则为无体。非有非不有。复次过去世亦同前二种过。非有非不有者。无如是法故。观察过去世有无等四句已。今当次观未来四句。如论偈说
  或有如是见  来世有我起
  来世无我起  同过去有过
  释曰。此谓来世一异俱不俱等。今亦如是遮故。如论偈说
  若天与人一  我则堕于常
  天既是无生  常不可生故
  释曰。如是我者即堕常过。自部人言。一异等义有何过耶。论者言。若未生天即是天者。我则无起。无起者即是常。以是故。我未生天时应能起天所作业。而无是事。若谓我是常未生天时已能起天所作业者。世人所不信故。复次若我无常。此人中我天中生时。昔人中我今即坏故。若汝意谓欲得有异而无如上所说一过者。是事不然。计异者亦有过故。如论偈说
  若天与人异  我则堕无常
  天与人异故  相续者不然
  释曰。其过云何。谓有异故。譬如提婆达多与耶若达多。二我相续则为有过。复次若有人言。我相续是一有是天义有是人义。今当答之。如论偈说
  若天在一分  人又在一分
  常无常共俱  一处者不然
  释曰。云何不然。谓有天处有天即是常。天处无人故。无人即是无常。若有人处有人即是常。人处无天故。无天即是无常。犹如一物一处。亦白亦黑者。其义不然。若有人言。我非是常亦非无常者。如论偈说
  若常与无常  二义得成者
  非常非无常  汝意亦得成
  释曰。此义难令人解故。复次第一义中者。如论偈说
  有处有人来  从住处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