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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边分别论 卷上(4)

遍满最胜义 胜流第一义 无所系属义 身无差别义 无染清净义 法门无异义 不减不增义 四自在依义 此法界无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诸地是对治 法界中十

  遍满最胜义  胜流第一义
  无所系属义  身无差别义
  无染清净义  法门无异义
  不减不增义  四自在依义
  此法界无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诸地是对治
  法界中十种义。遍一切处等无染浊无明。此无明十种菩萨地中次第应知。是障非地。助道故。法界中何者为十种义。一者遍满义。依菩萨初地。法界义遍满一切处。菩萨入观得通达。因此通达得见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胜义。依第二地观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共平等出离。一切种治净出离应化勤行。三者胜流义。因三地法界传流知所闻正法。第一为得此法。广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掷其中。四无所系属义。因此四地因此观法爱一向不生。五身无差别义因第五地十种心乐清净平等。六无染清净义。因第六地十二生因处。无有一法可染可净。如此通达故。七法门无异义。因第七地无相故。修多罗等法别异相不行不显故。八不减不增义。因八地得满足无生法忍故。若不净净品中不见一法有减有增故
  此中复有四种自在。何者为四。一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此中法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处。八地中通达智自在依义。因九地得四无碍辩故。业自在依义。因十地如意欲变化。作众生利益事。复有略说
  已说烦恼障  及一切智障
  是摄一切障  尽彼得解脱
  此二种障灭尽无余故。得出离解脱一切障。障总义者。一大障是遍满故。二小障者一方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烦恼。五至得胜负障取舍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种烦恼结。七因障善等处由十种因义故。八入真实障者是助道障。九无上善障者十波罗蜜障。十胜负舍离障。十地障摄集障略说有二种。一解脱障。二一切智障。中边分别论障品第二竟
  真实品第三
  此品真实应说。何者真实
  根本相真实  无颠倒真实
  果因俱真实  细粗等真实
  成就清净境  摄取分破实
  胜智实十种  为对治我见
  如是十种真实。何者为十。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果因真实。五细粗真实。六成就真实。七清净境界真实。八摄取真实。九分破真实十胜智真实。胜智又十种真实。为对治十种我执应知。何者为十。一阴胜智。二界胜智。三入胜智。四生缘胜智。五处非处胜智。六根胜智。七世胜智。八谛胜智。九乘胜智。十有为无为胜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实。三种自性。一分别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实自性。一切余真实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实可信受
  性三一恒无  二有不真实
  三有无真实  此三本真实
  分别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别性中是真实无颠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实。唯有散乱执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实性。真实性相者有无真实。此相真实性中是真实。何者相真实
  增益损减谤  于法于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无中诸见
  知常见不生  是真实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谤见。有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分别性中是真实相。能执所执增益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实相。有中无中增益损减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真实性中是真实相。如是根本真实相。说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无颠倒真实者。为对治常等颠倒故。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此四云何。根本真实所立。此中无常云何。应知
  无常义有三  无义生灭义
  有垢无垢义  本实中次第
  根本真实中有三种性。此性中次第应知三种无常义。一无有物为义故说无常。二生灭为义。三有垢无垢为义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应
  根中真实中次第三种苦。一取苦。人法执着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为相故。相应苦者。与有为相应故。为有为法通相故。此三苦于次第性中应立
  无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种
  分别性者。无别道理。令有无有物是其空。依他性相者。无有如所分别。不一向无此法。不如有是空。真实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说名自性空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分别性者相体无有。是故此无相是其无我。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别。不如相者是其无我。真实性者是二无我。是故自体是其无我。如是三种根本真实中。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