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福寺位于贵阳市黔灵山群峰中心,距城约1.5公里,是十方丛林,为贵州首刹,向有“黔南第一山”之称。弘福寺于1672年(清康熙11年)由赤松和尚开创,“弘福”二字乃“弘佛大愿,救人救世;福我众生,善始善终之意。赤松是为本寺开山始祖,佛法为临济一系之正宗,乃禅门五宗之一。
弘福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西北的黔灵山上,距市中心约1.5公里。为赤松和尚(1634-1706年)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所创建。原寺中轴线上有山门殿、天王殿、观音殿、大雄宝殿、藏经楼;两旁有方丈苑、尊客寮、如意寮、厨仓、禅堂、云水堂、戒堂等,占地约12000平方米,楼台亭阁,庄严肃穆,道场兴盛,禅风大振,常住僧众多达百余人。赤松亲订《丛林清规八条》定为十方丛林,为贵州首刹。
赤松初创寺院,土地由信士罗妙德等人“施舍”,他盖了一间茅蓬住在里面,敬业精神感动了当地的地方官员,在他们的支持下,建成僧寮、大雄宝殿及山门。不久又购置数百块田产,年收租1200石,常住僧众三十人。寺院和僧众非常富有,香火兴盛,有“金方丈,银知客”之说。赤松亲订《丛林清规八条》,定为十方丛林,为贵州首刹。赤松依照佛教丛林规章,设“两序”,立“清规”、续“法派、挂单、传戒”,收集佛教经典,很快成为全黔寺庙之冠。
1706年,赤松圆寂后,葬于黔灵山,塔铭为“传临济三十三代正宗黔灵山道领和尚之塔。” 赤祖曾手辑《黔灵山志》十二卷:星野、胜概、寺院、金像、法语、护法、寺田、源流、清规、塔垆、艺文(上、下),贵阳举人何素儒订定,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付梓。民国初年复由贵阳于止情补辑,文通书局铅印出版,1996年重新点校,出版精装本。弟子翟脉继任弘福寺方丈。乾隆以后,弘福寺进行了多次维修和重建,三门、观音殿、大雄宝殿、藏经楼、法堂等15座建筑一应俱全。与贵阳栖霞寺(东山)并称“东西二胜”。
清乾隆四年(1739年)清廷颁赠《大藏经》一部给弘福寺,清雍正特许开期传戒,民国
弘福寺
期间这里曾为贵州佛教会所在地。1929年果瑶法师于此创建贵州佛学院,曾任孙中山秘书之平刚曾在此讲学,学僧八十余人,为贵州培养了一批知识僧才。1905年至1946年,弘福寺曾传戒18次,到1949年,共有赤松“法统”传承12代,常住僧众100多人,少时也有30多人。
新中国诞生后,怀一法师主持法席,躬耕自食,修头陀行。“文革”期间,僧人四散,寺由黔灵公园管理。1983年,弘福寺列为国务院公布的142座全国重点寺观之一,同时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7月28日归还给佛教界管理,由贵州省佛教协会会长慧海法师主持寺务。
弘福寺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所建,清乾隆四年(1939年)清延颁赠《大藏经》一部,计七千余册;清雍正特许开期传戒,民国期间曾为贵州佛教会所在地。民国十八年(1929年)果瑶法师于此创建贵州佛学院,曾任孙中山秘书之平刚曾在上讲学,学僧八十余人,为贵州培养了一批知识僧人1949年后,怀一法师主持法席,躬耕自食,修头陀行。“文革”期间,僧人四散,寺由黔灵公园管理。1983年,列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开放寺院之一,同时定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7月,慧海法师出任方丈法席,复兴黔灵禅法,经过10余年艰苦奋斗,弘福寺已成为贵州省佛教活动中心和具有特色的旅游胜地。弘福寺现有常住近200人,其中出家僧人95人(男众77人,尼众18人)、服务居士110人,传戒期间僧众多达千人,大型法会期间信众和香客多达万人。
弘福寺赤松像[1]
2管理
弘福寺
寺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慧海法师既是管理委员会主任,又是寺住持,方丈助理通睿法师为副主任,下设四大班首、八大执事制度。为加强人财物管理,寺内分别
弘福寺
设立对外接待、财务、教育弘法、治安消防、卫生保健、修建改造等办公室,严格僧人挂单、讨单制度(常居人员进出入制度)。
自1994年制定弘福寺管理办法以来,丛林生活的规范即成为僧团和合共住的信条,道风严整有序。寺中一些代表人物,经协商安排,有2人被选为省第九届政协委员(其中一名被选为常委),有1名被选为贵阳市第九届政协委员,1名被选为贵阳市第七届青联委员,2名被分别选为云岩区第七届人大代表和第七届政协委员。在2002年第七届全国佛教协会代表会议上,慧海法师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崇慈、通睿分别选为常务理事和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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