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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第二卷(7)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则无因。生在后故。又不生何有老死。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谓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汝今何故贪着。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复次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说生死无本际
  中论观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问曰。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则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论观行品第十三(九偈)
  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所谓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答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