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 第五卷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 诏译 ◎观染法染者品第六 复次有异宗言。于胜义谛中诸界处等性与无性有所知解。由彼杂染成其有性。如佛所言。染者着染法故。行自损害行他损害行俱损害。如是乃至痴者着于痴法。其义亦然 论者言。此中非无杂染道理。虽有如幻。谓以无实染等体故。但以行聚所成。世俗言说。非胜义谛。何所以邪。此言染法。染者为先有邪。为后有邪。为染者染法俱时起邪。三皆不然。是故颂言 若先有染者 后有其染法 云何离染法 而有染者生 释曰。此说毕竟应知此义遮其所离。若染法无体。染者亦然。止其所作非熟无果有果成熟。其义可见。若离染法有染者成。如是乃应别有染法。此即染者因染法得。若尔云何染者有故染法即成。染法有故染者即成。然后起染。此义显明。如果成熟。若有爱境即染法成。若无爱境云何有染。应当止遣安立过失。此中亦非先有染者后起染法 故颂遣言 有染者复染 云何当可得 释曰。所依染法无体性故。如已成熟。复次颂言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复然 释曰。若先有染者后有染法。即一切处。如染法体。是故先无染者道理 令为证成此义。是故颂言 染者先有染 离染者染成 释曰。染法若无爱体可作。是中其或见有所成。此非道理 有异宗言。离彼染者别有染法。离彼染法染者可立 论者言。若离染法得有染者。此中非有。何所以邪。若先有染法后有染者即离染者乃有染法。此中染法不有。即无爱境能成染法道理。以爱境后有故。由如是故。若离自性别因染者。得有染法。即彼染法因染者得。若尔即非爱境能成染法。以爱境居后故。所成不可得。若如此者岂非过邪。亦非先有染法后成染者 复次颂言 有染复染者 亦云何当得 问曰。或离染法有其染者。既有对待过失。此中染法染者二法同起而可成邪 故颂答言 如是若同生 亦复非道理 染法染者二 此当云何用 释曰。谓以染法染者二相离性互有所违。若法未生二俱无性。若法已生所作无体。但由爱境所成染法故有染者。而彼爱境及所起染法悉亦止遣。问曰。彼染法染者为一性可合邪。为异性合邪 故颂答言 彼染法染者 非一性有合 释曰。此何所以。非彼一性而可合故。若有二法合即极成。此中应知。是提婆达多起染。不复为彼提婆达多染者之因。彼若说合。此非道理 复次异性亦不可合。故颂遣言 异性若有合 云何当可得 释曰。异法异性若有合者。彼即相违而非一处。有二法生道理可得。后当止遣 复次颂言 若一性可合 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言合者。同体为义。凡一性者即是因义。若此一性定有合者。如前所说提婆达多。合义应见。是故无一性因。可合道理。虽于一性因无合可成。然若止其合义。应知有过 复次颂言 异性若有合 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中所说。譬如瓶衣。彼等异性而不能合。若立合者。非有异性相合因故。如前即有对待过失。异性若合有所得者。彼非异性亦应得合。此岂无过 复次颂言 若异性有合 染染者何用 释曰。此中说合。无合道理。何所以邪。如是二法各各已成别别自体。即无别法为所成义。是中亦无所成可得。故知异性无有诠表。若计异性得有合者 故颂遣言 若染染者二 各各自体成 是二若有合 前亦应得合 释曰。而彼二法汝今云何。此说得成各各体故。若或染法染者。是二汝以何义分别二法各各自体令成其合论中言或者。此说合义。若起分别时虚无果利。彼等自体无所成性。若言合者。是中染者。无有少分染法可作染法。亦非染者可有 复次颂言 异相不成合 汝欲求成合 合相若已成 复欲成其异 释曰。合性不成。彼义极成。一法异性合不可得。异性极成不成合义。故无染法染者二法同时。或复次第异性可生。亦复更互相离性故。由是此中无合道理。今此观察如汝意欲。何等异性次第可起。或复同时 今为证成此义。故颂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