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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 第十六卷(2)

4项因相有法 何等名为因相有法。当知此因略有五种。一可爱因。二不可爱因。三长养因。四流转因。五还灭因。可爱因者。谓善有漏法。不可爱因者。谓

  4项因相有法
  何等名为因相有法。当知此因略有五种。一可爱因。二不可爱因。三长养因。四流转因。五还灭因。可爱因者。谓善有漏法。不可爱因者。谓不善法。长养因者。谓前前所生善不善无记法。修习善修习。多修习故。能令后后所生善不善无记法展转增胜。名长养因。流转因者。谓由此种子。由此薰习。由此助伴。彼法流转。此于彼法名流转因。还灭因者。谓诸行还灭。杂染还灭。所有一切能寂静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资粮。并其方便能生能办。名还灭因。如是总名因相有法。若广分别。如思因果中。应知其相。
  5项果相有法
  何等名为果相有法。谓从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办若转。当知。是名果相有法
  3节释无法(五门)
  何等名为所观无法。当知。此相亦有五种。一未生无。二已灭无。三互相无。四胜义无。五毕竟无。未生无者。谓未来诸行。已灭无者。谓过去诸行。互相无者。谓诸余法由所余相。若远离性。若非有性。或所余法与诸余法不和合性。胜义无者。谓由世俗言说自性。假设言论所安立性。毕竟无者。谓石女儿等。毕竟无类。
  4节五种有性无性
  1项释五种有性
  复有五种有性五种无性。何等名为五种有性。一圆成实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性。三遍计所执相有性。四差别相有性。五不可说相有性。此中初是胜义相。第二是缘生相相。第三是假施设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老相。住相无常相。苦相空相。无我相事相。所识相所取相。净妙等相。饶益等相。言说相相。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应知名差别相。第五由四种不可说故名不可说相。一无故不可说。谓补特伽罗于彼诸蕴不可宣说若异不异。二甚深故不可说。谓离言法性不可思议。如来法身不可思议。诸佛境界。如来灭后若有若无等。不可宣说。三能引无义故不可说。谓若诸法非能引发法义梵行。诸佛世尊虽证不说。四法相法尔之所安立故不可说。所谓真如于诸行等不可宣说异不异性。
  2项释五种无性
  何等名为五种无性。一胜义相无性。二自依相无性。三毕竟自相无性。四无差别相无性。五可说相无性
  4章思择诸法
  云何思择诸法。此复二种应知。一思择素呾缆义。二思择伽他义。
  1节思择素呾缆义
  思择素呾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
  2节思择伽他义
  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义伽他。三者建立体义伽他。
  1项建立胜义伽他义
  1目举经颂(四十四颂分十二段)
  建立胜义伽他者。如经言
  都无有宰主  及作者受者
  诸法亦无用  而用转非无
  唯十二有支  蕴处界流转
  审思此一切  众生不可得
  于内及于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无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颠倒妄计
  有情我皆无  唯有因法有
  诸行皆刹那  住尚无况用
  即说彼生起  为用为作者
  眼不能见色  耳不能闻声
  鼻不能嗅香  舌不能尝味
  身不能觉触  意不能知法
  于此亦无能  任持驱役者
  法不能生他  亦不能自生
  众缘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能灭他  亦不能自灭
  众缘有故生  生已自然灭
  由二品为依  是生便可得
  恒于境放逸  又复邪升进
  愚痴之所漂  彼遂邪升进
  诸贪爱所引  于境常放逸
  由有因诸法  众苦亦复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二
  自无能作用  亦不由他作
  非余能有作  而作用非无
  非内亦非外  非二种中间
  由行未生故  有时而可得
  设诸行已生  由此故无得
  未来无有相  过去可分别
  分别曾所更  非曾亦分别
  行虽无有始  然有始可得
  诸色如聚沫  诸受类浮泡
  诸想同阳焰  诸行喻芭蕉
  诸识犹幻事  曰亲之所说
  诸行一时生  亦一时住灭
  痴不能痴痴  亦不能痴彼
  非余能有痴  而愚痴非无
  不正思惟故  诸愚痴得生
  此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起
  福非福不动  行又三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