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扬圣教论成瑜伽品第九 论曰。前说菩萨于此位中先修因力等。云何名为先因力耶。颂曰 般若度瑜伽 等至无分别 一切一切种 无有分别故 论曰。依止三摩钵底发起般若波罗蜜多瑜伽胜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胜方便。故名瑜伽。此所依止等至无有分别。于一切法及一切种无分别故。云何一切及一切种。颂曰 一切一切种 三相与三轮 谓名相染净 及俱非二种 论曰。一切者。谓三轮。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一切种者。谓三相。一名相。二染净。三俱非。名者。谓假立等十二种。名相者。谓自相及共相。染者。谓染污法。净者。谓诸善法。俱非者。谓无覆无记法。复次如是所说无分别者。于何等法说无分别耶。颂曰 于法及法空 无二种戏论 无分别无穷 此上非应理 论曰。法与法空俱无二种戏论。故名无分别。云何为二。谓有及无。何以故。色非是有。遍计所执相无故。亦非是无。彼假所依事有故。色空亦非有。遍计所执相无所显故。亦非是无。诸法无我有所显故。如于色色空。如是于余一切法及一切法空。当知亦尔。非离诸法及法空外更有余境是可得者。是故但说二无分别非无分别。更无分别有无穷过。此上更无所知境故。复次颂曰 若都无所取 无慧亦无度 俱成取离言 为顺非无用 论曰。此若无有二种分别。即无有取。都无取故慧体尚无。况到彼岸。是故必有离言相取。由此取故慧到彼岸二俱成就。所以者何。由此圣慧虽不取如所言相性。而取离言相性故。问若此圣慧不取如言相性者。宣说正法应无所用。答不然。为随顺故。所以者何为欲随顺离言相取。是故如来宣说正法 显扬圣教论成不思议品第十 论曰。要先思惟方入现观。是故应离不可思议处方便思惟。云何名为不可思议处。颂曰 九事不思议 由依止五处 有五种因故 得失俱三种 论曰。有九种事不可思议。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业报。五静虑者境界。六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记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烦恼之所引摄。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种处所方起思惟。一见。二忍。三推寻。四利养。五散乱。依止于见思惟我及有情。依止于忍思惟世界。依止推寻思惟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及十四种不可记事。依止利养思惟非正法。依止散乱思惟。一切烦恼之所引摄。问何因缘故。如是九事不应思议。答五因缘故。一我及有情无自相故。不应思议。二世界现成相故。不应思议。三业报及二境界甚深相故。不应思议。四不可记事非一定相故。不应思议。五非正法及诸烦恼之所引摄能引无义相故。不应思议若有思议如是等事。当知能引三种过失。一起心乱过失。二生非福过失。三不得善过失。若不思议能引三种功德。翻此应知。复次颂曰 不应思不记 当知由四因 非定一甚深 引无义相住 论曰。又若略说。由四种因于不可思议事自不应思惟。亦不应为他记别。一我及有情若有若无非一定故。不可思惟不可记别。二业报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不可思惟不可记别。三世界不可记事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引无义故。不可思惟不可记别。四真如于行等法不即不离。其相法尔安住故。不可思惟不可记别。复次颂曰 不思我有无 成二过失故 于他亦二失 不应思一异 论曰。不应思我若有若无。何以故。成二过失故。若思为有。即于非实有义起增益执过。若思为无。即于假有义起损减执过于他有情。若执一异亦成二过。若执为一。有情多过。若执为异。非六处过。复次颂曰 二虽不依见 成故不应思 不思如是生 三过所随故 论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种虽不依见亦不应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现成相故问何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思者。或谓即如是。或谓异如是。或谓无如是。此三种过所随逐故。复次颂曰 善趣与恶趣 二作者非定 过去善恶业 处事等难思 论曰。于业报中不应思议。修福行者定往善趣。为恶行者定往恶趣。不决定故。又过去世净不净业。若处若事若因若报等。不可思议。复次颂曰 真如无漏性 成所作义利 静虑者如来 无譬自在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