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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氏稽古略 第二卷(13)

庚辰 宋 元嘉十七年魏世祖太武皇帝焘 大宗长子癸亥年立 太平真君元年辛巳 元嘉十八年太平真君二年壬午 元嘉十九年西域献帝火浣布袈裟帝时自衣之太平

  庚辰 宋 元嘉十七年魏世祖太武皇帝焘 大宗长子癸亥年立 太平真君元年辛巳   元嘉十八年太平真君二年壬午 元嘉十九年西域献帝火浣布袈裟帝时自衣之太平真君三年癸未   元嘉二十年太平真君四年甲申 元嘉二十一年太子率更始令何承天撰元嘉新历太平真君五年乙酉   元嘉二十二年太平真君六年毁残佛教丙戌   元嘉二十三年太平真君七年丁亥   元嘉二十四年太平真君八年戊子   元嘉二十五年太平真君九年己丑   元嘉二十六年太平真君十年庚寅   元嘉二十七年太平真君十一年 族司徒崔浩等辛卯   元嘉二十八年正平元年 正平二年二月太武遇弑
  白足沙门 讳昙始。一曰惠始。魏书佛老志云。沙门惠始清河张氏子。始师鸠摩罗什法师。晋刘裕灭后秦。复为夏赫连屈丐追取长安。道俗被坑戮。而始接刃无伤。屈丐大怒召始于前。以佩刀自击之。又不能害。乃惧而谢罪。百姓赖始慈力。免诸酷毒。魏太武平赫连昌。白足归魏。初魏太平真君六年。太武讨盍吴之乱至长安。见僧寺有兵仗。武怒。司徒崔浩因而劝太武。尽诛沙门毁诸经像。太平真君十一年。崔浩自恃才略撰国史。书魏之先世事列于衢路。刊石立于郊坛。北人无不忿恚。太武以浩暴扬国恶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凡一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是时白足谒太武。武怒命斩之不能伤。武自抽佩刀斩之。又不能伤。投诸虎槛。虎皆弭服。武惊延始上殿悔谢归敬。先是景穆太子为政精察。中常侍宗爱性憸恶多不法构扇太子。太子以忧卒。大武徐乃知之。追悼不已。宗爱惧诛。正平二年二月弑太武。尚书源贺陆鹿勒兵诛爱。奉皇孙浚即帝位。改元(魏书)白足跣行泥滓不染故名(高僧传)
  壬辰 宋 元嘉二十九年魏高宗文成皇帝浚景穆太子之子 兴安元年
  魏兴安元年。群臣多请复释氏之教。诏曰。夫为帝王者。必只奉明宪显彰仁道。其能惠着生民济益群品。虽在往古犹序其风烈。是以春秋喜崇明之礼。祭典载功施之族。况释教如来功济大千。惠流尘境。寻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门。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拨群邪。开演正觉。故前代已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今制诸州郡县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其有好乐佛法欲为沙门者听出家。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于是曏所毁佛图。率皆修复(魏书又僧史略)又敕有司。于五级大寺为太祖已下五帝铸铜佛像。各一丈六尺。帝亲为沙门师贤等五人下发。以师贤为道人统(魏书僧史)
  癸巳 元嘉三十年二月太子劭谋逆帝殂武陵王讨劭斩之魏 兴安二年
  世祖孝武帝
  骏。文帝第三子。封武陵王。刺江州。三月王会兵讨元凶劭。四月王即帝位于新亭。在位十一年。寿三十五岁。帝博该学问。省读书奏七行俱下(宋书帝纪) 孝建(三)大明(八)
  甲午 孝建元年 正月改元魏 兴光元年
  宋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阳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宋书)
  乙未 孝建二年诏沙门道猷为安镇寺法主 僧传太安元年丙甲 孝建三年太安二年
  华严经释疏 释元畅。魏灭教。归宋来扬州。止明因寺。作华严经释疏传讲迄今。畅其始也(僧传)
  丁酉 大明元年魏 太安三年
  二十七祖般若多罗尊者 东印度人也。得法已行化至南印度。王名香至。崇奉佛乘。迎祖尊重供养。施以宝珠。王有三子。曰月净多罗。曰功德多罗。曰菩提多罗。祖以施珠问三王子。此珠圆明有能及否。第一第二王子同曰。此珠七宝中尊固无踰也。第三王子菩提多罗曰。此是世宝未足为上。于诸宝中法宝为上。此是世光未足为上。于诸光中智光为上。此是世明未足为上。于诸明中心明为上。此珠光明不能自照。要假智光光辩于此。既辩此已即知是珠。既知是珠即知其宝。若明其宝宝不自宝。若辩其珠珠不自珠。珠不自珠者要假智珠。而辩世珠宝不自宝者。要假智宝以明法宝。然则师有其道其宝即现众生有之。心宝亦然。祖叹其辩慧。乃复问曰。于诸物中何物无相。曰于诸物中不起无相。又问于诸物中何物最高。曰于诸物中人我最高。又问于诸物中何物最大。曰于诸物中法性最大。适香至父王厌世。众皆号绝。维菩提多罗于柩前入定七日而出。遂求出家。既受具戒。祖告之曰。如来以正法眼付大迦叶。如是展转乃至于我。戒今嘱汝。听吾偈曰。心地生诸种。因事复生理。果满菩提圆。华开世界起。祖付法已。即于座上起立。舒左右手各放光明二十七道。三色晃耀踊入虚空高七多罗树。化火自焚。空中舍利如雨。取以建塔。当此宋孝武帝之世也(正宗记)。尊者尝因东印度国王请斋。王问曰。诸人尽转经。师何不转经。尊者曰。贫道出息不随众缘。入息不居蕴界。常转如是经百千万亿卷。不但一卷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