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 第八十二卷 西明寺沙门释道世撰 六度篇第八十五之三 持戒部第二(此别三部) 述意部 劝持部 引证部 述意部第一 窃闻。戒是人师道俗咸奉。心为业主。凡圣俱制。良由三宝所资四生同润。故经曰。正法住正法灭。意在兹乎。是以持戒为德。显自大经。性善可崇。明乎大论。戒复方之日月。譬若宝珠。义等涂香。事同惜水。越度大海。号曰牢船。生长善牙。又称平地。是以菩萨禀受微尘不缺。罗汉护持纤芥无犯。宁当抱渴而死弗饮水虫。乃可被系而终无伤草叶。书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言行忠信。战战兢兢。岂可放纵心马不加辔勒。驰骋情猿都无制锁。浮囊既毁前路何期。德瓶已破胜缘长绝。或复要聚恶人朋结凶党。更相扇动备造愆瑕。无惭无愧。不羞不耻。日更增甚。转复沉浮。似若葶苈艾蒿枝叶皆苦诃梨果树遍体无甘。从明入闇无复出期。劫数既遥痛伤难忍。于是镬汤奔沸猛气冲天。炉炭赫曦爆声烈地。镕铜灌口则腹烂肝销。铜柱逼身则骨肉俱尽。宛转呜呼何可言念。如斯等苦寔由毁戒也 劝持部第二 如大庄严论云。若能至心持戒乃至殁命得现果报。我昔闻。难提跋提城有优婆塞。兄弟二人。并持五戒。其弟尔时卒患胁痛气将欲绝。时医语之。食新杀狗肉。并使服酒所患必除。病者白言。其狗肉者为可于市买索食之。饮酒之事愿舍身命。终不犯戒而服于酒。其兄见弟极为困急。赍酒语弟。舍戒服酒。以疗其病。弟白兄言。我虽病急。愿舍我身命。不犯戒而饮此酒。即说偈言 怪哉临命终 破我戒璎珞 以戒庄严身 不用殡葬具 人身既难得 遭值戒复难 愿舍百千命 不毁破禁戒 无量百千劫 时乃值遇戒 阎浮世界中 人身极难得 虽复得人身 值正法倍难 时复值法宝 愚者不知取 善能分别者 此事亦复难 戒宝入我手 云何复欲夺 乃是怨憎者 非我之所亲 兄闻是已。答其弟言。我以亲故不为沮坏。弟白兄言。非为亲爱乃是殁败。即说偈言 我欲向胜处 毁戒令堕坠 舍戒乃如是 云何名亲爱 我勤习戒根 乃欲见劫夺 所持五戒中 酒戒最为重 今欲强毁我 不得名为亲 兄问弟言。云何以酒为戒根本耶。弟即说偈。以答兄言 若于禁戒中 不尽心护持 便为违大悲 草头有酒滴 尚不敢尝触 以是故我知 酒是恶道因 在家修多罗 说酒之恶报 唯佛能分别 谁有能测量 佛说身口意 三业之恶行 唯酒为根本 复堕恶行中 往者优婆夷 以酒因缘故 遂毁余四戒 是名恶行数 酒为放逸根 不饮闭恶道 能获信乐心 去悭能舍财 首罗闻佛说 能获无量益 我都无异意 而欲毁犯者 略说而言之 宁舍百千命 不毁犯佛教 宁使身干枯 终不饮此酒 假使毁犯戒 寿命百千年 不如护禁戒 即时身命灭 决定能使差 我犹故不饮 况今不定知 为差为不差 作是决定心 心生大欢喜 即获见真谛 所患得消除 惟大智之人厌世修道。虽具持戒。内怀定慧。不现持相。内言实德。故华严经云。何等为离邪命戒。此菩萨不作持戒净相欲使他知内无实德现实德相。但持净戒一向求法。究竟萨婆若。何等为不起恶戒。此菩萨不自高贵言我持戒。见犯戒人亦不致呵令其忧恼。但一其心持清净戒。胜果克得不须疑惑 又菩萨藏经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行尸波罗蜜多故。获得十种清净尸罗。汝应知之。何等为十。一者于诸众生曾无损害。二者于他财物不行劫盗。三者于他妻妾远诸染习。四者于诸众生不兴欺诳。五者和合眷属无有乖离。六者于诸众生不起粗言。由能堪忍彼恶言故。七者远离绮语。凡有所言谛审说故。八者远诸贪着。于他受用无我所故。九者远离嗔恚。善能忍受粗言辱故。十者远离邪见。由不敬事诸余天仙及神鬼故 又大宝积经云。第二持十善业戒者。有五事利益。一能制恶行。二能作善心。三能遮烦恼。四成就净心。五能增长戒 若人善修不放逸行。八万四千无量戒品。悉皆在十善戒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