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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灯论释 第五卷(5)

体有起无故 释曰。以此义故。先起有体者验起。则无有体起者立义有过。复次执时异者。说如是言。诸法有体。云何验知。来现世故此执不然。何以故。

  体有起无故
  释曰。以此义故。先起有体者验起。则无有体起者立义有过。复次执时异者。说如是言。诸法有体。云何验知。来现世故此执不然。何以故。若来现在则破现在。如是体异相异及位异者。如先过失。皆以此答。复次僧佉人言。诸法体有。可显了故。我无过失。论者言可显了者。先已遮故。此不相应。复次未起有体。云何可信。僧佉复言。以世摄故。如现在物。论者言现在物者。第一义中无自体故。汝譬不成。所欲义坏。复次虽无自体亦不坏世谛。以现在时色等诸法。犹如幻等。亦可得故。彼世谛中色等诸法但假施设。应如是知。偈言起时及已起未起皆无起。如是等。先虽已答。今当更说。如偈曰
  若谓起起时  此起有所起
  释曰。彼意若谓起于起时能有所起。此执不然。有过失故。如偈曰
  彼起能起作  何等复起是
  释曰。彼起不然。以起作故。譬如父子起无自体。偈义如是。复次若如是说。更有异起能起。此起是亦有过。得何等过。偈曰
  若起更有起  此起无穷过
  外人言。不起起故。无无穷过。我欲如是。论者偈曰
  若起无起起  法皆如是起
  释曰。法既不尔。起亦应然。是故不应强作分别。复次此有起者。若有体若无体。若有无体。起悉有过。如偈曰
  有体起无用  无体起无依
  有无体亦然  此义先已说
  释曰。何处先说。如观缘品中偈说。非有亦非无。诸缘义应尔。又如偈言。非有非不有。非有无法起。如先已遮。不复更释。复次如偈曰
  若灭时有起  此义则不然
  释曰。以灭时故。譬如死时。外人言。未灭时起。是故无过。论者偈曰
  法若无灭时  彼体不可得
  释曰。以彼体相不相应故。如虚空花。偈意如是。外人言。住非一向故。论者言。彼亦无常随故。未灭时不成。我无过咎。如前广说。外人言。有如是起。彼所起法有故。此若无者。彼所起法则不得有。如用龟毛为衣。二皆无体以起成故。住法则有。是故如所说。因起非无体。论者言。起无体故所起不成。虽世谛中说有此起。第一义中则无住相。今问此体。为未住体住。为已住体住。为住时体住。第一义中。三皆不然。如偈曰
  未住体不住  住体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起谁当住
  释曰。第一句者。由非住故。譬如灭。第二句者。以现在世及过去世二世一时不可得故。住义则空。第三句者。离住未住更无住时。有者不然。广如前破。第四句者。无一物起无一物住。偈意如是。复次第一义中无一物体起相可得。从前已来广引道理。令人解了起既不成。谁为住者。由此义故。汝先说言所起之法起有因者。此皆不成。复次如偈曰
  灭时有住者  是义则不然
  释曰。以相违故。若相违法。则不同时。如烈日光。不与暗并。偈意如是。外人言。彼未灭时。体可得故。论者偈曰
  若法无灭时  彼体不可得
  释曰。以诸有为法无常随逐故。复次彼体不可得。何以故。无灭时故。如虚空花。偈意如是。复次若汝意谓已起刹那住相有力。当于尔时法体不灭。亦不是常。以住无间次即有老无常随逐故。此执不然。何以故。若此色等住相用时无无常者。后时亦无。无常随逐。如火处无水。火于后时亦不作水。住义亦然。外人言。世间现见法体灭尽。云何言无。论者言此应观察。汝见灭者。是灭与体。为恒相随。为各别处。若与相随即无住义。若在别处。体无灭时。既无灭时。体不可得。二俱不然。复次有聪慢者。或如是言。譬如有人先无佛体后时得佛。住亦如是。先虽无灭后时灭者。竟有何咎。此执不然。何以故。无佛体者。谓无一切智相用。凡夫智后时得佛者。无如此义。于世谛中此方便语。亦不成立。如是断烦恼障及彼境障。最后刹那智相起时。说名得佛。彼智与佛体无差别。如汝所言。无实道理。如是老住。若一若异者。亦同此过。由此不成故。阿阇梨偈曰
  彼一切诸法  恒时有老死
  何等是住法  而无老死相
  释曰。若有起者。随是体处。有住可见。起可得成。今则不尔。是故彼立因义不成。复次汝等欲得彼住住者。为住能自住。为假异住住。二俱不然。如偈曰
  住异住未住  此义则不然
  如起不自起  亦不从他起
  释曰。云何起者。自起不然。如前说偈。此起若未起。云何得自生。若已起能生。生复何所起故。云何不从他生。如先偈言。若起更有起。此起无穷过故。住亦如此。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