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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疏 第二十二卷(10)

论。出第四定等至息最后出。述息入出先后也 论。息有情数摄有情身分故。第三情数.非情数门也。准此出身非出入息非有情故 论。非有执受与根相离故

  论。出第四定等至息最后出。述息入出先后也
  论。息有情数摄有情身分故。第三情数.非情数门也。准此出身非出入息非有情故
  论。非有执受与根相离故。第四执受非执受门也。正理论云。非有执受以息阙减执受相故。身中虽有有执受风。而此息风唯无执受
  论。是等流性至无如是相。第五五类门也。如文可解
  论。唯自上地心至通果心境故。已下第六明心境也。准此论文。身生上地唯得起下地威仪.通果心。然此中说是意识。不说三识。说观息故。借下识起上地威仪.通果。但缘所发业事及所化事等。不缘上地风也。无覆无记心总不缘上地息。正理论云。持息念成满相云何。应作是言。若观行者注想观息微细徐流。谓想遍身如筒一穴。息风连续如贯末尼。不能动身。不发身识。齐此应说持息念成。
  觉树霜月十四夜半点了
  理真
  以黄薗古本一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