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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入楞伽经 第七卷(8)

我在于林野 梵王来惠我 鹿皮三岐杖 膊绦及军持 此大修行者 当成离垢尊 说于真解脱 牟尼之幢相 梵王与梵众 诸天及天众 施我鹿皮衣 还归自在宫 我在林树

  我在于林野  梵王来惠我
  鹿皮三岐杖  膊绦及军持
  此大修行者  当成离垢尊
  说于真解脱  牟尼之幢相
  梵王与梵众  诸天及天众
  施我鹿皮衣  还归自在宫
  我在林树间  帝释四天王
  施我妙衣服  及以乞食钵
  若立不生论  是因生复生
  如是立无生  惟是虚言说
  无始所积集  无明为心因
  生灭而相续  妄计所分别
  僧佉论有二  胜性及变异
  胜中有所作  所作应自成
  胜性与物俱  求那说差别
  作所作种种  变异不可得
  如水银清净  尘垢不能染
  藏识净亦然  众生所依止
  如兴渠葱气  盐味及胎藏
  种子亦如是  云何而不生
  一性及异性  俱不俱亦然
  非所取之有  非无非有为
  马中牛性离  蕴中我亦然
  所说为无为  悉皆无自性
  理教等求我  是妄垢恶见
  不了故说有  惟妄取无余
  诸蕴中之我  一异皆不成
  彼过失显然  妄计者不觉
  如水镜及眼  现于种种影
  远离一异性  蕴中我亦然
  行者修于定  见谛及以道
  勤修此三种  解脱诸恶见
  犹如孔隙中  见电光速灭
  法迁变亦然  不应起分别
  愚夫心迷惑  取涅槃有无
  若得圣见者  如实而能了
  应知变异法  远离于生灭
  亦离于有无  及以能所相
  应知变异法  远离外道论
  亦离于名相  内我见亦灭
  诸天乐触身  地狱苦逼体
  若无彼中有  诸识不得生
  应知诸趣中  众生种种身
  胎卵湿生等  皆随中有生
  离圣教正理  欲灭惑反增
  是外道狂言  智者不应说
  先应决了我  及分别诸取
  以如石女儿  无决了分别
  我离于肉眼  以天眼慧眼
  见诸众生身  离诸行诸蕴
  观见诸行中  有好色恶色
  解脱非解脱  有住天中者
  诸趣所受身  惟我能了达
  超过世所知  非计度境界
  无我而生心  此心云何生
  岂不说心生  如河灯种子
  若无无明等  心识则不生
  离无明无识  云何生相续
  妄计者所说  三世及非世
  第五不可说  诸佛之所知
  诸行取所住  彼亦为智因
  不应说智慧  而名为诸行
  有此因缘故  则有此法生
  无别有作者  是我之所说
  风不能生火  而令火炽然
  亦由风故灭  云何喻于我
  所说为无为  皆离于诸取
  云何愚分别  以火成立我
  诸缘展转力  是故能生火
  若分别如火  是我从谁生
  意等为因故  诸蕴处积集
  无我之商主  常与心俱起
  此二常如日  远离能所作
  非火能成立  妄计者不知
  众生心涅槃  本性常清净
  无始过习染  无异如虚空
  象卧等外道  诸见所杂染
  意识之所覆  计火等为净
  若得如实见  便能断烦恼
  舍邪喻稠林  到圣所行处
  智所知差别  各异而分别
  无智者不知  说所不应说
  如愚执异材  作栴檀沉水
  妄计与真智  当知亦复然
  食讫持钵归  洗濯令清净
  澡漱口余味  应当如是修
  若于此法门  如理正思惟
  净信离分别  成就最胜定
  离着处于义  成金光法灯
  分别于有无  及诸恶见网
  三毒等皆离  得佛手灌顶
  外道执能作  迷方及无因
  于缘起惊怖  断灭无圣性
  变起诸果报  谓诸识及意
  意从赖耶生  识依末那起
  赖耶起诸心  如海起波浪
  习气以为因  随缘而生起
  刹那相钩锁  取自心境界
  种种诸形相  意根等识生
  由无始恶习  似外境而生
  所见惟自心  非外道所了
  因彼而缘彼  而生于余识
  是故起诸见  流转于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