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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第四卷(7)

从老死故有 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

  从老死故有  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  如是而正灭
  凡夫为无明所盲故。以身口意业。为后身起六趣诸行。随所起行有上中下。识入六趣随行受身。以识着因缘故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缘故有六触。六触因缘故有三受。三受因缘故生渴爱。渴爱因缘故有四取。四取取时以身口意业起罪福。令后三有相续。从有而有生。从生而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实见故。则无明灭。无明灭故诸行亦灭。以因灭故果亦灭。如是修习观十二因缘生灭智故是事灭。是事灭故乃至生老死忧悲大苦阴皆如实正灭。正灭者毕竟灭。是十二因缘生灭义。如阿毗昙修多罗中广说
  中论观邪见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问曰。已闻大乘法破邪见。今欲闻声闻法破邪见。答曰
  我于过去世  为有为是无
  世间常等见  皆依过去世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有边等诸见  皆依未来世
  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为有无为非有非无。是名常等诸见依过去世。我于未来世。为作为不作。为作不作为非作非不作。是名边无边等诸见依未来世。如是等诸邪见。何因缘故名为邪见。是事今当说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
  离有无身我  是事为已成
  若谓身即我  若都无有我
  但身不为我  身相生灭故
  云何当以受  而作于受者
  若离身有我  是事则不然
  无受而有我  而实不可得
  今我不离受  亦不即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
  我于过去世有者。是事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过故。若常则有无量过。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缘故作天而后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业因缘故作旃陀罗。后作婆罗门。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罗即是婆罗门。譬如舍卫国婆罗门名提婆达。到王舍城亦名提婆达。不以至王舍城故为异。若先作天后作人。则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罗不即是婆罗门。有此等常过故。若谓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时名为浣者。刈时名为刈者。而浣者与刈者虽不异。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为天。我受人身名为人。我不异而身有异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应言天作人。今浣者于刈者。为异为不异。若不异。浣者应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我亦有常过。若异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无常。无常则无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问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别是天是人。受名五阴身。以业因缘故分别是天是人是旃陀罗是婆罗门。而我实非天非人。非旃陀罗非婆罗门。是故无如是过。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罗作婆罗门。非是我者。则离身别有我。今罪福生死往来。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缘故堕三恶道。福因缘故生三善道。若苦乐嗔喜忧怖等。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为。如治俗人罪。不豫出家人。五阴因缘相续罪福不失故有解脱。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为。问曰。罪福等依止于我。我有所知身无所知故。知者应是我。起业因缘罪福是作法。当知应有作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处。譬如舍主以草木泥塈等治舍。自为身故随所用治舍有好恶。我亦如是。随作善恶等得好丑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福之身皆属于我。譬如舍但属舍主不属他人。答曰。是喻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触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说我无形无触故无作力。自无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间有一法无形无触能有所作者。则可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则不应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贪乐事不应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强生者。余一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见者是我。眼能见色眼应是我。若眼见而非我。则违先言见者是我。若见者是我。我则不应得闻声等诸尘。何以故。眼是见者。不能得闻声等尘故。是故我是见者。是事不然。若谓如刈者用镰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离镰别有刈者。而离身心诸根无别作者。若谓作者虽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则石女儿能有所作。如是一切诸根皆应无我。若谓右眼见物而左眼识。当知别有见者。是事不然。今右手习作左手不能。是故无别有作者。若别有作者。右手所习左手亦应能。而实不能。是故更无作者。复次有我者言。见他食果口中涎出。是为我相。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因缘。人在众中愧于涎出。而涎强出不得自在。当知无我。复次又有颠倒过罪。先世是父今世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异。如从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异舍故便有异。若有我是二应一。如是则有大过。若谓无我五阴相续中亦有是过。是事不然。何以故。五阴虽相续。或时有用或时无用。如蒲桃浆持戒者应饮蒲桃酒不应饮。若变为苦酒还复应饮。五阴相续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终一我有如是过。五阴相续无如是过。但五阴和合故假名为我无有决定。如梁椽和合有舍。离梁椽无别舍。如是五阴和合故有我。若离五阴实无别我。是故我但有假名无有定实。汝先说离受别有受者。以受分别受者是天是人。是皆不然。当知但有受无别受者。若谓离受别有我。是事不然。若离受有我。云何可得说是我相。若无相可说。则离受无我。若谓离身无我但身是我。是亦不然。何以故。身有生灭相。我则不尔。复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若谓离受有受者。是亦不然。若不受五阴而有受者。应离五阴别有受者。眼等根可得而实不可得。是故我不离受。不即是受。亦非无受。亦复非无。此是定义。是故当知。过去世有我者。是事不然。何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