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不管我们做什么,即使最后没有成功,都不
能被看成是恶业。
如果病人要求治疗者拿掉维生系统时,会让治
疗者处在困难的地位,因为直觉也许会告诉他们:
「如果这个人还装上维生系统,他就会死。」业报
决定于治疗者的动机,因为治疗者是在剥夺某一个
人继续活下去的方法,即使那是病人叫我们这么做
的。如果治疗者的基本动机一直是要帮助和利益那
个人,并解除他的痛苦,那么这种心态似乎不会产
生什么恶业。
选择死亡
前面引用过的一九九零年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百分之六十六的美国人相信,一个人如果处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又「没有改善的希望」,就有自己结束生命的道德权利。在荷兰,据估计每年就有一万人选择安乐死。帮助他们死亡的医生,必须证明这是病人所同意的,他与病人充分讨论各种方案,并且曾经咨商另一位医生,提供其意见。在美国,这个题目很热门,有一本书清楚地描述当人们到了疾病的末期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自杀,这本书顿时成为畅销书,也有人开始推动「主动安乐死」或「协助死亡」的合法化。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许多人担心,被视为末期的病人,特别是极端痛苦的人,也许会选择死亡,即使是他们的痛苦也许有办法处理,他们的生命也许可以长一些。另一些人担心,老年人也许会觉得他们有死的责任,因为选择死可以减轻家人的压力,节省家人的金钱。
许多为临终者工作的人觉得,高水准的临终关怀可以回答安乐死的请求。当她被问到立法中的安乐死问题时,罗斯医师回答:「我觉得,制定这种法律实在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我认为,每个人应该运用自己的判断,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然后,我们就能够尊重病人的需要,倾听他们的意见。」
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是难以忍受的,心神慌乱的,这是毫无意义。佛法提供死亡的不同态度,而且赋予它目的。达赖喇嘛指出:
你的痛苦来自你的业,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在这一
世或其他世承受业果,除非你能找出净化业力的方
法。因此,佛教认为这一世你幸得人身,有能力以
比较好的方式来承担,你就应该去经验业报;这胜
于轮回到无助的道(如畜生)时再来承受,那时候
的痛苦可要大得多。
依据佛法,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来帮助临终者处理他们面对的衰竭、痛苦和恐惧,并提供爱的支持,让生命的结束变得有意义。伦敦圣克里斯多福临终关怀医院(St. Christopher's Hospice)的创办人桑德斯说:「在我们的病人中如果有人要求安乐死,那就表示我们没有尽到责任。」她反驳安乐死的合法化:
我们的社会还不致于穷到不能提供时间、爱和金钱
来帮助人们安然去世对于那些身陷恐惧和忧愁之苦,
而我们又可以解除其痛苦的人们,我们亏欠他们这
一切为了做到这点,我们不需要杀他们……让自愿
性的(主动)安乐死合法化,将是一种不负责任的
行动,它会妨碍我们对于老弱、残障和临终者的真
正尊敬和责任。
其他的疑问
在出生前或婴儿期去世的人,他们的神识会有什么发展?父母亲能够给予什么帮助?
顶果钦哲仁波切解释道:
在出生前、出生时或婴儿期去世的人,他们的神识
会再度经历各个中阴阶段,然后转世。为一般死者
所做的功德法事,也可以替他们做,例如:金刚萨
埵的净化法门和持咒、点光明灯、骨灰净化等等。
在堕胎的案例中,除了这些修法外,如果父母亲觉得懊悔,他们可以发露忏悔,祈求宽恕,虔诚修持金刚萨埵的净化法,这对他们有所帮助。父母亲也可以供灯、放生、帮助别人、赞助慈善或修行计划,把所有功德回向给婴儿神识的安乐和未来觉悟。
自杀者的神识会发生什么变化?
顶果钦哲仁波切说:
当一个人选择自杀时,神识除了跟随它的恶业之外,
别无选择,很可能会有厉鬼控制和拥有它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