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书 >

阿弥陀经(77)

大势至菩萨又说,我就是以念佛心,入无生忍,没有靠别的方法。就从这个念佛的心入无生法忍了。今于此界,摄念佛人,归于净土。大势至菩萨就在这个
  大势至菩萨又说,我就是“以念佛心,入无生忍”,没有靠别的方法。就从这个念佛的心入无生法忍了。“今于此界,摄念佛人,归于净土。”大势至菩萨就在这个娑婆世界,摄受一切念佛的人,都回归到净土。所以我们念佛,就得到大势至菩萨加持摄受。今天大家能够参加道场,正是由于大势至菩萨的摄受。末后大势至菩萨说:“佛问圆通,我无选择”这表示法法平等,无有高下。但平等不碍差别。若论应机,那念佛就是第一。所以说:“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念一句佛号,就把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一齐摄在佛号中了,一齐都清净了。一心专诚念佛,一声接一声。于是念佛的净念自然相继。就是入三摩地的第一圆通之法。这里所说的“三摩地”不是通常的正定、正受,而是楞严大定。它在果信叫作“大佛顶”,在因性叫做“首楞严”。“首楞严”可译为一切事究竟坚固。修“首楞严”者叫做菩萨。证大佛顶者即是如来。大势至菩萨说,欲入首楞严大定,在一切圆通法门中,念佛法门最为第一。由上可见,用众生的凡心,信愿持名,即可得无生法忍与首楞严大定的无上妙果。所以《要解》说持名念佛是方便中第一方便。
  “了义中无上了义”。“了义”是什么呢?简单说来,就是分明显了真实究竟的义理。注解中的“分明显了”,就是常说的了了分明。其中的“了”字,也即是了因佛性中的了字。台教说三因佛性。一正因,即“是心是佛”。二缘因,即“是心作佛”。三了因,即“究竟成佛”。这三因佛性也有个比方。木中有火,喻正因佛性。上古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钻了木头才能取出火来,所以钻木就是缘因佛性。那么什么叫了因佛性呢?火出来了,木头也烧尽了,一切都了,就是了因佛性。以下再引证几段经文,《宝积经》说:“若诸经中,有所宣说,厌背生死,欣乐涅,名不了义。若有宣说生死涅二无分别,是名了义。”又《涅经》说:“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维摩经》《宝积经》也都有同样的指示。所以佛教中“四依”非常重要。“四依”就是依智不依识,依义不依语,依法不依人,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依智不依识” 我们不能依靠意识。在八识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赖耶识都没有问题,出生毛病的在于第六识和第七识。第六识就是要分别,第七识就是执我。如果依第六识第七识当家作主,那就是认贼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大智度论》说:“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与法性契合。学人宜定止妄识,策发真智。”这就是“依智不依识”的道理。 “依义不依语”。语是语言,义提实义,即是中道第一义谛。这本来不是文字语言所能表达,所以对于经里的文句,应当深入思维其中的实义,而不是死抓住这一句的语言文字。如果这一句被你执死了,你自己也就被这一句执死了。所以禅宗说死于句下,就是说你在这一句下死了。所以不应该依语言,而是依止其中的真实之义。
  “依法不依人”。学法,求法、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关键是法。凡夫所说,若能契于正法,也应信受奉行。假令有人虽能显现如佛之相好,但所说不契正法,于其所说,也应舍离,万不可依靠。我们寻求善知识,不是看他是什么地位。这位是佛学权威,那位是佛教团体的首长。专去听这些头衔,这就是依人。应该不论这些。我们只是看他的法如何,是不是契理契机。《圆觉经》告诉我们,凡夫想要得成圣道,首须寻求正知正见的人。经云:“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欲修行者,当求一切正知见人。”怎么认清善知识呢?应从他的正知正见,而不是从别的条件来选择的。
  “依了义不依不了义”都是佛经,经就有“了义”与“不了义”的分别。明白开示中道实相之义的是了义经。《涅经》说:“声闻乘名不了义经,无上大乘乃名了义。”了义经说明究竟真实之理,如烦恼即菩提,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等。但在小乘法里头只是讲苦集灭道、十二因缘,不说人人可成佛,只说证阿罗汉,这就是不了义的。所以说《法华》时就改变了,佛说阿罗汉,那是化城啊!又例如大乘始教,说修行三大阿僧祗劫才可以成佛,但阐提不能成佛。这是因为当时众生根器不够,只有这样说才容易接受。但到后来开权显实,就说人人都有佛性,阐提也成佛。这不就是矛盾了吗?那么依哪个呀?到底能不能人人成佛呀?我们应依了义教所说,人人有佛性,阐提也能成佛。这是实说。当我们发现经典中有矛盾,我们只能依了义的经典。凡是宣说中道实相妙理的经典,即是了义经。我们现在正念的《阿弥陀经》,就是以实相作为体性,统统说的是实相,所以是了义教。《要解》说:“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离故无相,即故无不相,不得已,强名实相” 极乐世界水鸟树林等等庄严,都是事相。但全事即理,故水鸟树林即是实相。全理成事,故一念心性,显现极乐依正主伴,种种清净庄严,故亦无不相。所以说“离一切相,即一切法。”要光是离一切相,那就成声闻乘的偏空。本经是以实相为体,全妄即真,没有一样不是实相。以至一毛一尘,一一都是全体法界。所以《要解》说:“实相无二,亦无不二。是故举体作依作正,作法作报,作自作他。”这就是说极乐的正报依报、法身佛、报身佛、自佛、他佛、教主人民等等都是实相的全部理体。又说:乃至……能信所信,能愿所愿,能持所持,能生所生……无非实相正印之所印。”本经不但深明理事无碍法界,并极显事事无碍法界,所以说持名念佛法门是了义中无上了义。